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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帮我解释一下「宅地法」这个词的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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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宅地法」释义报告

拼音 zhái dì fǎ · 更新 2026-08-17 22:29:03

读音

  • 拼音zhái dì fǎ
  • 字母zhai di fa
  • 首字母zdf
  • 注音ㄓㄞˊ ㄉㄧˋ ㄈㄚˇ

补充释义

宅地法,是美国政府于1862年颁布的土地法。同时也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第二年,由林肯总统签署的关于西部土地分配的法令。亦有译为“份地法”或“移居法”的。是在南北战争期间美国的重要法令之一。法令规定:从1863年1月1日起,凡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,或符合入籍规定申请加入美国国籍的外国人,为了居住和耕种,免费或缴纳10美元登记费,即可领得不超过160英亩的西部国有土地作为份地。耕种5年后,或5年内在宅地上居住满半年并按每英亩1.25美元缴纳费用者,所领取的土地即归其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