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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帮我解释一下「台湾高等法院」这个词的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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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台湾高等法院」释义报告

拼音 tái wān gāo děng fǎ yuàn · 更新 2026-08-17 19:06:40

读音

  • 拼音tái wān gāo děng fǎ yuàn
  • 字母tai wan gao deng fa yuan
  • 首字母twgdfy
  • 注音ㄊㄞˊ ㄨㄢ ㄍㄠ ㄉㄥˇ ㄈㄚˇ ㄩㄢˋ

补充释义

台湾高等法院,是台湾地区的二级法院之一,属于普通法院,行政管辖上直属台湾当局司法管理机构,上诉法院为台湾“最高法院”。该院位于台北市,通常又被简称为高等法院、台高院或高院,相对于各分院,又被简称为高该院。该院有4座分院,这4座分院与台湾(金门、连江2县属福建省除外)的20座三级法院皆属该院行政监督,但仅有北部7座法院为该院的下级审法院。2011年台湾地区司法管理机构宣布未来将台湾高等法院下辖的台中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莲等4所分院升格,成为平级的高等法院,以提升行政及管理效能。